近日,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公布了《实施<粤澳合作框架协议>2018年重点工作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从6个方面详细列出粤港合作的65项重点工作内容。其中,江门大广海湾被列入粤澳三大重点合作区域。《方案》提出,今年粤澳两地要推进江门大广海湾建设,全面推进珠海横琴新区开发合作,加快中山翠亨新区合作。其中,粤澳两地将继续落实《关于推动粤澳共建大广海湾框架协议》,共同研究推进启动粤澳(江门)产业合作示范区的规划编制和开发建设。同时,推进与澳门旅游院校在旅游教育培训方面的合作。
南方+记者注意到,上述建设内容在去年的《方案》中同样被提及。不过,今年大广海湾的具体建设内容也有一些新变化。例如,《方案》提出,要落实《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与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粤澳(江门)产业合作示范区——绿色经济深度合作框架协议》。
公开资料显示,今年1月,粤澳合作联席会议在广州举行,粤澳双方会后签署8份合作协议或备忘,其中便包括上述《协议》。
《协议》提出,要依托粤澳(江门)产业合作示范区发展规划,探索推动澳门和江门两地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的互补合作,扶持和培养环保产业体系的稳健发展,探索该示范区的创新合作模式。